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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官网app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和4万吨醋酸纤维增塑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返回列表

2024-07-27 21:15:40    来源:杏彩体育平台登录 作者:杏彩官网注册地址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和4万吨醋酸纤维增塑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根据南京英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和4万吨醋酸纤维增塑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你委上报的《江苏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4万吨/年醋酸纤维增塑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南京英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7447.17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782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52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采用双环戊二烯直接加成法,采用余热回收技术,对工艺系统采用自动控制装置;搅拌机、空压机组等部分设备采用变频器控制,选用高效系列电动机等节能设备。项目选用工艺、设备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一)本项目能耗总量较大,应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节能管理,强化相应的节能管理措施。

  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隆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4万吨/年醋酸纤维增塑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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