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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官网app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四五”生态环返回列表

2024-09-08 06:50:58    来源:杏彩体育平台登录 作者:杏彩官网注册地址

  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1940年置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东接沈阳市,南邻锦州市,西连朝阳市,北靠内蒙古自治区。全市总面积10326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成区76.5平方千米。下辖2县5区

  阜新,寓意“物阜民丰,焕然一新”,1940年置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东接沈阳市,南邻锦州市,西连朝阳市,北靠内蒙古自治区。全市总面积10326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成区76.5平方千米。下辖2县5区及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市常住人口17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2.9万人。阜新是全国第一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也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市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首批全国篮球城和省级园林城市。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分行关于公开征求《阜新市优化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阜新市司法局关于征求《阜新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 2023-08-15浏览量:2479来源: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编辑:李艳文字大小: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谱写美丽阜新建设新篇章,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划计划和《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下,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为基本依据,按照省委、省政府“巩固气、突破水、治理土”的部署安排,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指标。与2015年相比,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下降13.92%、16.04%、35.4%和32.4%,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减排任务。

  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2020年,国控细河高台子断面、省考养息牧河养息牧门断面及柳河长坨子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消除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4位。达标天数由2015年的273天增加到296天,PM2.5浓度由2015年的49μg/m3下降到36μg/m3。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全市上下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大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学习习生态文明思想,研究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和问题整改。市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市政府对市直各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问题整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逐步形成了部门合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强力开展“碧水工程”,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制。强化督查督办,将断面达标、水源达标等重点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绩效考核。

  (2)提升流域水环境管理能力。开展细河流域氟化物溯源排查行动,取得显著效果,经验在全省推广;建成了细河流域水环境监测智慧化管理系统,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3)流域治理工程效力逐步提升。阜新市在流域水污染防治上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全力攻坚,在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优化增容、提标改造,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不断突破。累计投资4.6亿元,重点实施19项工程。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1万吨/日,新增管网长度49.64公里,开展河道清淤6.55公里,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4)狠抓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开展了涉水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涉水企业实行黄红牌制度管理的工作方案》,利用在线监控、例行检查及随机抽查等手段,对涉水工业企业进行严格监管;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了在线)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完成塔子沟河、三家子河2处黑臭水体治理。

  (6)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治理。印发《阜新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核准全市197个排污口信息,全部完成溯源排查工作。

  (1)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截至2020年,全市煤改电供暖面积62.55万平方米,煤改电供暖工作成效显著。自2018年起,以城中村为重点,更换环保节能炉具5464套。

  (2)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十三五”期间,建成区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暖半径15公里范围内35蒸吨以下的燃煤供暖热源已全部关停整合,累计淘汰燃煤锅炉759台(1458蒸吨)。开展燃煤锅炉特别限值改造,改造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13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发电机组1887兆瓦。

  (3)推动重点行业及“散乱污”整治。“十三五”期间,累计整治工业炉窑63台,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69个。

  (4)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出台了《阜新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2019年治理矿山面积636.3亩,人工种草3.95万亩。机械化清扫能力298万平方米,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54%。

  (5)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建立了减排清单,对有机化学原料、化学药品、橡胶等行业开展了综合整治。18家氟化工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施,全市范围完成餐饮油烟整治269家,221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完成率96.9%),储油库全部完成油气回收,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积极开展垃圾站恶臭排放控制,取缔垃圾散站14座,改造压缩设备垃圾转运站5座,新建垃圾转运站5座。

  (6)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23876辆,更换清洁能源公交车485台,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了94.7%。

  (7)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完成了阜新市应急减排清单,确定应急减排工业企业179家,执行“一企一案”落实应急减排。

  “十三五”期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紧围绕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双90%”(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法,全面落实“土十条”有关要求,坚持打基础、建体系、控风险、守底线,扎实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1)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7年完成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详查单元56个,详查点位464个,详查结果表明我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部为优先保护类。

  (2)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2018年和2019年我市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共对14个行业的175个地块开展调查,确定高关注度地块9个(不包含中国石油东梁油库地块),2020年完成对9个地块初步采样调查。经筛查我市共有1个污染地块(中国石油东梁油库地块)和3个疑似污染地块。截至目前,中国石油东梁油库污染地块已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查、详查和风险评估,正在进行治理修复。

  (3)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了全市范围内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组织开展了农用地土壤监测和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保障农业生产土壤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会同市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建立建设用地准入联合监管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污染地块的信息共享,定时向社会公布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土壤污染预防。针对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增加了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加大产粮(油)大县土壤保护,2019年末阜、彰两县分别制定了《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与有关县(区)政府和1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土壤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加强涉重企业污染防控,开展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降低重金属排放量。

  (5)初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了覆盖2个粮食生产大县和主要风险防控地区,以土壤基础点位、土壤背景点位和风险点位为主要构架的市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6)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查。2020年对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无违规开发利用地块。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生态红线评估及定界工作,编制“三线一单”,明确生态分区管控。

  (2)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通过开展绿盾行动及自然保护地遥感信息核查,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自2017年“绿盾”行动开展以来,绿盾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区总台账违法违规问题共计39处,四类聚焦问题共计9处,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市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向好。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20年末,129个行政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了禁养区划定,并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及沿河两岸进行重点排查,对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及畜禽养殖户依法关闭或搬迁。

  (1)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常态化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为重点,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及运行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调联动。

  (2)加强医疗废物监管。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阻止疫情传播。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责任,确保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

  (3)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对核材料、放射性物品生产、运输、存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开展了民用辐射照射装置退役核废源回收。

  (4)开展重金属管控。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建立阜新市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清洁生产与技术改造,全面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工作。

  (1)组建全新执法队伍。将市、县(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统一划归生态环境部门,2019年8月挂牌成立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深入开展重点案件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公安、司法等多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切实形成严惩重罚的执法合力。

  (3)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采用无人机和VOCs红外热成像仪等先进执法装备,对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执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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